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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项目档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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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第三章
1、归档与移交要求第十四条 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档案的实际保存期限,不得短于工程的实际寿命。第十五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3)是对项目法人等相关单位应保存档案的原则规定。
2、第十九条 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单位主持阶段验收。专项验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4、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建设、经营和运行维护小型水利工程。第二章 工程管理第六条 水利工程建成并确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后,应当按照水利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管理使用。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期限应满足哪些要求?为什么?
工程资料保存期限长期是多久 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工程资料档案保存期限中的长期,对应的是保存30年。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电子政务项目档案保管期限为30年的对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的长期,保管期限为10年的对应短期。
提高档案人员的管理意识和专业素质 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管理素质则有利于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归档与移交要求第十四条 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档案的实际保存期限,不得短于工程的实际寿命。第十五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3)是对项目法人等相关单位应保存档案的原则规定。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各类文件的保管期限详见附录A。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长期保存,一般是指档案须保存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保存,一般是指十五年以下。后两者称为定期保存。定期保存的计算方法,一般是从文件产生后的第二年起计算,有些特殊文件和专门文件可以从其失效、结案后算起。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建设档案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城镇建设档案,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镇建设档案的管理活动。
第一条 为了完好保存和有效利用苏木、乡镇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苏木、乡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苏木、乡镇档案,是指苏木、乡镇党委、政府、人大、群团组织及企业事业单位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修改为:“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第十条 从事档案鉴定、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的人员,必须经自治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资格。设立从事档案鉴定、评估、咨询和其他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第十一条 档案所有权根据形成档案单位的所有制性质确定。
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促进我省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形成、管理、利用城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2、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统一招标投标过程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资料管理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凡与工程质量监督有直接关系的文件、资料,由处办公室收发统一登记编号,经领导批阅后,由质监科专人分类列卷暂存。应办理或分送传阅的文件,经处长签与后交经办人签收,以便于文件的及时查询,避免对文件的处理延误、丢失。文件办理完毕后应写明处理结果。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2 项目档案管理员在接收承建方的竣工资料时,应检查所移交资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在确保与原件一致的前提下,向各单位出具《接收工程项目档案登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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