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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市政工程项目管理注重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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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11修正)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工作。第五条 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监管、配套建设、加强养护的原则,保证市政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第六条 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使用城市市政设施的权利和保护城市市政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功能,保障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大连市市辖区、县(市)及建制镇内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均依照本条例进行管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发挥城市市政设施功能,保障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大连市市辖区、县(市)及建制镇内的城市市政设施,均依照本条例进行管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方便市民生活,美化市容环境,促进能源节约,根据《大连市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照明,是指城市道路、隧道、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名胜古迹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功能照明或者景观照明。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如下: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促进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而制定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年12月23日,国家住建部、发改委联合印发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年的最后一天,一则重磅消息为建筑行业送来了新年“大礼”: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历经两年时间、两次征求意见,“靴子”终于落地。
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
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05修正)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设施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完好,充分发挥市政设施的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与维修。
2、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单位和个人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桥涵的,应当经市政管理部门批准,领取占道许可证,交纳市政设施占用费。”将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单位和个人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经市政管理部门批准,领取道路挖掘许可证,缴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由市政管理部门组织施工。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保护市政工程设施完好,保障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工程设施的使用和管理。
4、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城市综合管理目标,建立与城市管理工作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改善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的排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6、新的市政工程设施,竣工后两年内不得开挖。因特殊情况必须开挖者,须经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批准,并缴纳赔偿费。第六条 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市政工程设施,可以实行市、区两级管理,应依靠专业队伍,并动员组织群众,切实管好。第七条 本条例适用于城市、县城、镇、工矿区。
市政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度有哪些??
施工现场必须有“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标准、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施工前准备工作做的好与坏,会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因此,要严格按照以下几项原则做出施工前的准备。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施工阶段是整个工程质量的最主要的阶段。
市政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是指对项目质量管控的程序,管理办法,管理目标,管理需要的资源的组合,以达到某个目标。管理办法是管理体系的一个部分。
)工程技术部门要监控与审核工程质量规划和施工方案,落实三级交底制度,检查规划与方案的实施过程,抓好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广十项新技术应用,提高工程质量品牌。
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2003)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发挥市政工程设施的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建设、养护、维修、管理和使用市政工程设施的单位、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2、对《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一)将第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属于建设项目配套的市政工程设施,市规划部门在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过程中应当征求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二)删去第五十三条。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城市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集约利用与优化城市地下空间,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保障市政工程设施完好,充分发挥市政工程设施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5、卫生填埋或焚烧发电的设施;场地等设施及附属设施。市政设施是指由政府、法人、或公民出资建造的公共设施法律依据:《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二条 下列市政工程设施均属本条例管理范围,包括:(一)城市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广场、街头空地、路肩等。
6、(一)市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应当立即设置安全防围设施和警示标志,通知相关维护和管理责任单位按时补缺和修复;(二)窨井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责任单位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应当立即设置安全防围设施和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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